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逐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文件精神,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甘肃省地矿局”)所属10个事业单位对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方面技术人员18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校园招聘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吉林大学、兰州大学、中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西北大学、河北地质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东华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主要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拥有非常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五)具备与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技能等条件和过硬的身体、心理素质,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环境;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是不是纳入招聘范围。
(六)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为1983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本科毕业生为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计划招聘地质测绘类专业方面技术人员184人,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岗位列表(附件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方式来进行。意向应聘者请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登记表上需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正反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成PDF格式)和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一同递交现场招聘工作人员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局属各单位招聘邮箱(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邮箱详见岗位列表。
1.面试考核。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根据相关要求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本次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来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应具备的综合素养与专业能力。
2.签订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与拟聘人员签订三方协议。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甘肃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做,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做全面考察。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并在甘肃省地矿局网络站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岗位等级、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1.面试、体检、考察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及时关注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2.我单位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体检费用之外其它费用。对以我单位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单位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需对个人隐私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应聘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我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4.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本次招聘公告在甘肃省地矿局网站以及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安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河北地质大学等院校就业网站发布,请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余高校学生关注并按时参加。
咨询电线:甘肃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地质测绘类专业校园招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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